以前分地的时候,我有土地,现在能确认土地的权利吗?

时间:2024-02-24 作者:大庆律师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2、人民政4102府或主管部门批1653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一般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更多关于土地确权不了怎么办,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5085341615319154.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本文链接: http://www.8huo.cn/26502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市律师 泰安律师 永新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鹤岗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东莞律师 安康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杭州民事纠纷请律师 杭州房地产律师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宁波律师 延边律师 淮南律师 郑州律师 德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上虞律师 兰溪律师 新干律师 淮南寿县律师 大连甘井子区律师 昆明五华区律师 重庆涪陵区律师 贵阳云岩区律师 莒县律师 扬州律师 滁州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