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时间:2024-04-12 作者:大庆律师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所说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哪些
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3、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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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法律规定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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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行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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