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钥匙验房应该注意哪些

时间:2024-04-25 作者:大庆律师

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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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是否具备了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并按照交付标准进行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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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验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要领取钥匙及办理入住手续。
2、需要提前约定好房屋质量不达标的相关责任,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3、需要约定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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